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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布:140届广交会一期就有27家参展企业因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展位被处罚

作者 展台设计师
发布时间 2026-10-23 14:47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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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11家参展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的处理决定(2026-10-17公布)

经第140届广交会展位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认定,有11家一般性展位企业违规使用展位。现根据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》作出以下处理决定:

一、对违规使用展位企业

(一)取消从下届起连续10届在所有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。

(二)取消其法人代表名下企业从下届起连续10届在所有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。

(三)取消其法人代表及展位负责人连续10届进馆办证资格。

(四)按1:5比例加倍扣减企业所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基数。如所属交易团(分团)当届经展位检查组查出的违规〔含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〕一般性展位数占交易团(分团)总一般性展位数大于5‰,当届后续扣减比例提升至1:10(当届首次违规扣减比例为1:5)。

二、取消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展位企业所属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。

三、处理结果在《广交会通讯》、广交会官网上通报。
广交会参展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的处理
关于对5家参展企业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展位的处理决定(2026-10-19公布)

经第140届广交会展位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认定,有5家企业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展位。现根据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》作出以下处理决定:

一、品牌展位企业(1家) 

(一)取消永康市堂胜工贸有限公司(广交会编码160I256,展位号15.1B41-42,15.1C03-04,摩托车展区)从下届起连续20届在所有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,并取消其相应届数内在所有出口展区品牌展位的评选资格。

(二)处理结果在《广交会通讯》、广交会官网上通报。

二、一般性展位企业(4家)

(一)对违规使用展位企业:

1.取消从下届起连续10届在所有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。

2.取消其法人代表名下企业从下届起连续10届在所有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。

3.取消其法人代表及展位负责人连续10届进馆办证资格。

4.按1:5比例加倍扣减企业所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基数。如所属交易团(分团)当届经展位检查组查出的违规〔含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〕一般性展位数占交易团(分团)总一般性展位数大于5‰,当届后续扣减比例提升至1:10(当届首次违规扣减比例为1:5)。

(二)取消违规使用展位企业所属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。

(三)处理结果在《广交会通讯》、广交会官网上通报。
广交会参展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的处理
关于对11家参展企业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展位的处理决定(2026-10-23公布)

经第140届广交会展位联合检查组现场检查认定,有11家一般性展位企业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展位。现根据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》作出以下处理决定:

一、对违规使用展位企业

(一)取消从下届起连续10届在所有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。

(二)取消其法人代表名下企业从下届起连续10届在所有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。

(三)取消其法人代表及展位负责人连续10届进馆办证资格。

(四)按1:5比例加倍扣减企业所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基数。如所属交易团(分团)当届经展位检查组查出的违规〔含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〕一般性展位数占交易团(分团)总一般性展位数大于5‰,当届后续扣减比例提升至1:10(当届首次违规扣减比例为1:5)。

二、对转让或转租(卖)展位企业

(一)取消从下届起连续20届在所有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。

(二)取消其法人代表名下企业从下届起连续20届在所有出口展区的参展资格。

(三)将法人代表和展位负责人纳入广交会办证“黑名单”,取消进馆办证资格。

(四)按1:10比例加倍扣减企业所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基数。如所属交易团(分团)当届经展位检查组查出的违规〔含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〕一般性展位数占交易团(分团)总一般性展位数大于5‰,当届后续扣减比例提升至1:20(当届首次违规扣减比例为1:10)。

三、取消违规使用、转让或转租(卖)展位企业所属交易团获得当届组展表彰对象的资格。

四、处理结果在《广交会通讯》、广交会官网上通报。
广交会参展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的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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